财 务 管 理 制 度

2018-10-16

 

第一章    
一、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,规范财务行为,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,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,特根据国家法规、法律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任何人不得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按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本制度行使职权时进行阻挠,应保障财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,不得对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。
三、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,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。
   四、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、控制、监督、核算、分析、考核工作。 
五、依法合理筹集资金,有效利用各项资产,努力提高经济效益。
六、如实反映经营状况,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,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。
第二章  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
一、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机构为财务部。
二、财务部由总经理直接负责、管理和监督。
三、财务部应视业务量的需要申请配备财务、会计人员,其人员配置统筹安排。所有上岗财务人员必须持有《会计证》。
四、财务部应按国家法律、法规及会计制度,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。
五、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:
1.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行业会计制度以及本制度,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核算及监督。
   2.拟订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方法。
3.参与拟订经济计划、业务计划、考核、分析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
        情况。
         4.办理其他有关财务、会计事项。
六、财务人员应坚持原则,忠于职守。
七、财务人员请假或离职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,并由财务负责人监督交接。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,需由总经理监督交接。
八、财务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。
第三章   一般原则
一、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。
二、会计处理方法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更改。确有必要变更的,应将变更情况、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,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。
三、依法合理的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。
四、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凭据为依据。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。
五、提供的会计信息,应能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的需要,满足有关方面了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,满足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。
六、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时,及时进行会计处理,讲求时效。
七、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必须清晰明了,简单易懂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。
八、在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同时,对影响经营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,应单独反映,重点列报。
九、根据各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期间,来确定企业的期间收益和成本、费用。
十、各项资产应按其取得时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帐。
十一、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、费用应相互配比。
十二、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,正确计算出企业的损益。
第四章   会计核算
、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、财税、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。
二、下列事项,应当办理会计手续,进行会计核算。
1、债权、债务的发生和结算。
2、收入、成本、费用的计算。
3、经营成果的计算和处理。
4、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,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。
三、会计资料必须真实、完整。并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。
四、办理有关会计事项,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,并及时交财务部们,由财务人员审核后,编制记帐凭证,记入有关帐薄。
五、应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,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薄。
六、应按国家会计制度制定的记帐规则,根据已编制的会计凭证登记帐薄。
七、按国家财务、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,根据会计帐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,并及时送报有关管理部门。
八、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,妥善保管会计资料。借阅有关财务、会计资料,需经总经理审批。原则上财务、会计资料不得外借。
第五章   会计监督
一、财务部及财务人员有权对公司的经济活动,实行会计监督。
二、财务人员对不真实、不合理的原始票据,应不予受理。对记载不明确、不完整的原始凭证,应予以退回,要求其更正、补充。
三、对违反国家财政、财务、税务等制度规定的经济业务,财务人员应不予受理。
四、财务部们应,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财务检查,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,做到帐、实相符,帐、帐相符。如不相符,应查明原因,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五、税务机关、审计机关、财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监督检查时,财务部们应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。
第六章   资产
一、财务部应充分估计和采取有力措施,以控制现金使用效率,满足公司对交易性、预防性、投机性的现金需要。
二、现金收支必须做到日清日结,必须做到帐、款相符,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和完整,强化现金收支凭证的管理工作。
三、根据公司的经济业务发展状况,确定其最佳现金持有量。
四、应严密监督和随时掌握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。对逾期的应收帐款,应制定催款计划,及时清欠,保证资金的回笼。
五、各项物资的购进、使用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会计核算。
六、低值易耗品原则上采用一次摊销法,计如当期成本、费用。
七、定期对各项物资、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如出现盘盈、盘亏、毁损等情况,应查明原因,及时处理。
八、固定资产的计价、折旧,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。
九、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,原则上一次计入当期费用。
第七章   成本费用
成本费用应按其受益期,分别计入各受益期。
三、合理确定成本目标,编制成本、费用计划。随时追踪、检查成本、费用的执行情况,一旦出现脱离标准差异的情况,应查明原因,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。
四、间接费用,由财务部们制定预算计划。各项费用的开支,按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,进行控制。费用开支不得超出预算限额,确需超出预算开支的费用,必须报总经理特批。
五、成本费用的执行情况,由财务部们负责监督检查、分析、考核。
 
 
第八章  
一、负债是指公司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、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。
二、各项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计帐。负债已发生但数额未订的,应合理地预算,待实际数额确定后,进行调整。
三、按平均职工人数计提当月工资,工资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。
四、按工资总额计提的职工福利费、教育经费,由公司统筹安排使用。
五、所有负债应通过财务报告给予充分提示,并加以说明。
第九章   收入利润
一、尽可能避免赊帐,以降低资金成本,提高资金周转效益。
二、按税后利润扣除有关项目后的余额,计提10%的法定赢余公积金,5%的法定公益金,10%的任意赢余公积金。该三项资金的使用权在总经理。
三、利润计算采用“结帐法”。
四、利润构成和利润分配的各项目,应在财务报告中分项列示。
第十章   财务报告
一、财务部们应定期按时向总经理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。财务报告包括: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有关附表、财务状况说明书等,以及内部经营管理所需的内部财务管理报表。
二、编制财务报表时,在会计计量和填表方法上,应保持前后各会计期的一致性,不可随意变动。
三、应及时、客观的编制财务报告,其会计信息应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,准确有效的满足决策层的需要。
四、财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、核对无误的会计帐薄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编制,做到数据真实、计算准确、内容完整、报送及时、对有关重大问题应单项反映说明。使报告阅读者不致产生误解和偏见。
五、会计报表应严格按项目属性选用会计科目填报,按实际成本反映资产价值,准确运用数字符号,反映项目性质;准确、完整的填写补充资料。
第十一章   奖惩
一、对认真执行本制度、忠于职守,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,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,给予精神或物质的奖励。
二、对有下列行为的,视情节轻重,给予经济处罚,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1、伪造、编造、故意毁坏会计凭证和会计帐薄的;
2、弄虚作假,虚报帐目的;
3、利用职权私自挪用、占用公款的
4、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本财务制度的;
5、对依照国家有关法令、法规以及本制度履行职责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。
第十二章   附则
一、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。
二、本制度有关专项实施细则由财务部负责会同各职能部门共同制定。
三、本制度未尽事宜,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以及本企业补充规定执行。
四、本制度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实行。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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