销售兽药享受 增值税优惠吗

2018-10-16

一家兽药公司,经营兽药、鱼药、老鼠药等药品的批发零售业务。请问,我公司能依照农药的税收政策规定,享受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吗?

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1〕113号)第一条第四款规定,种子、种苗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批发和零售,免征增值税。根据《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》(国税发〔1993〕151号)第十四条规定,农药是指用于农林业防治病虫害、除草及调节植物生长的药剂,包括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。可见,税收上的农药仅指用于农林业防治病虫害、除草及调节植物生长的药剂,局限于种植业的农业用药,不包括用于动物的兽药。

兽药,是指用于预防、治疗、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(含药物饲料添加剂),主要包括:血清制品、疫苗、诊断制品、微生态制品、中药材、中成药、化学药品、抗生素、生化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、消毒剂等。因此,你经营的兽药销售不属于农药范围,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。